权利要求术语须与说明书一致(可有数学/化学式但无插图);从属权利要求须为“同类型”且可限定前序或特征部分
2026-09-11 450 0
题目
6. 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撰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数学式
B.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C. 某独立权利要求为:“1. 一种茶杯,包括部件A和B,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部件C”。其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对部件C进行限定,但不能再对部件A进行限定
D.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逐项分析如下:
A项正确: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3节的规定,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
B项错误: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2节的规定,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B选项缺少“同类型”这一关键限定,导致表述不严谨,错误。
C项错误:从属权利要求不仅可以进一步限定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如部件C),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其前序部分中的特征(如部件A)。因此,对部件A进行限定是允许的,C项错误。
D项正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5条第2款的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D项符合该法条规定。
一句话考点
权利要求术语须与说明书一致(可有数学/化学式但无插图);从属权利要求须为“同类型”且可限定前序或特征部分;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一引用,且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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