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多项发明之间的单一性,核心在于它们是否包含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2026-10-14 330 0

题目

4.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 一种饮用水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外壳和滤芯。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由材料X制成。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滤芯由材料Y制成。 4. 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外壳和由材料Y制成的滤芯组装的步骤。 5. 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净化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Z。” 已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X、Y、Z均为特定技术特征且互不相关。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单选)

A. 权利要求2、3之间具有单一性
B. 权利要求2、4之间具有单一性
C. 权利要求3、4之间具有单一性
D. 权利要求4、5之间具有单一性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的核心在于判断多项发明之间是否具有单一性。根据《专利法》第31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9条的规定,单一性的判断标准是:多项发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并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所谓特定技术特征,是指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本题中,已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即其包含的技术特征(外壳、滤芯)均不属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判断单一性时不能基于权利要求1本身,而必须看各从属权利要求或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引入了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 权利要求2:引入了特定技术特征X。

  • 权利要求3:引入了特定技术特征Y。

  • 权利要求4:引入了特定技术特征Y。

  • 权利要求5:引入了特定技术特征Z。

逐项分析:

  • A项(权利要求2、3):权利要求2包含特定技术特征X,权利要求3包含特定技术特征Y。X与Y互不相关,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不具备单一性。

  • B项(权利要求2、4):权利要求2包含特定技术特征X,权利要求4包含特定技术特征Y。X与Y互不相关,两者之间不具备单一性。

  • C项(权利要求3、4):权利要求3包含特定技术特征Y,权利要求4也包含特定技术特征Y。两者包含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Y,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此具有单一性,该选项正确。

  • D项(权利要求4、5):权利要求4包含特定技术特征Y,权利要求5包含特定技术特征Z。Y与Z互不相关,两者之间不具备单一性。

综上,只有权利要求3和4之间具有单一性。

一句话考点

判断多项发明之间的单一性,核心在于它们是否包含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若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则不能以该独立权利要求为基础,而应看各项从属权利要求或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引入了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以此判断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