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权利要求只需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特征(非所有);从属权利要求可增加新技术特征
2026-09-11 403 0
题目
5. 下列关于权利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发明所有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B.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增加新的技术特征
C.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引用了在前的其他权利要求,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D. 不论是独立权利要求,还是从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都应当是完整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逐项分析如下:
A项错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法条要求记载的是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非“所有技术问题”。A项将“其技术问题”扩大为“所有技术问题”,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B项正确: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既可以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也可以是增加的新技术特征(即独立权利要求中完全没有提及的特征),B项表述正确。
C项错误:判断一项权利要求是否为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仅看其是否“引用”了在前的权利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如合案申请中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也可能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但这属于引用型独立权利要求,不能被认定为从属权利要求。C项以偏概全,错误。
D项正确:每一项权利要求(无论是独立权利要求还是从属权利要求)都应当包含至少一个技术方案,且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在整体上都应当是完整的,以清楚界定其保护范围,D项正确。
一句话考点
独立权利要求只需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特征(非所有);从属权利要求可增加新技术特征;引用在前权利要求不一定是从属权利要求(并列独权也可引用);所有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均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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