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仍属原单位职务发明
2026-09-09 313 0
题目
16. 甲是X公司的研究人员,与乙、丙共同承担了一种数字交换机的具体研制工作,2023年6月,甲于该研制工作中途辞职继续独自开展相关数字交换机的开发工作。2024年4月,甲完成该研制工作,成功开发出了某型数字交换机,并于2024年5月以甲个人名义申请专利。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单选)
A. 该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甲、乙、丙均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
B. 该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仅甲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
C. 该专利申请权应归甲个人所有,甲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
D. 该专利申请权应归甲个人所有,但X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案涉及职务发明的认定及发明人署名权的判断,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职务发明认定:甲、乙、丙均为X公司的工作人员,三人共同承担该数字交换机的研制工作,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在甲辞职前,三人均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甲辞职后继续开发,但于2024年4月完成、2024年5月申请专利,距2023年6月辞职未满1年,且后续开发内容与在X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直接相关。根据规定,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
发明人署名权:乙、丙虽未参与甲辞职后的后续开发,但二人对原始发明(数字交换机的实质性结构或原理)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应认定为共同发明人,享有署名权;甲当然也享有署名权。因此甲、乙、丙三人均享有署名权。
排除其他选项:C项(归甲个人所有)错误,因未满1年且与原工作相关,属X公司职务发明;D项中的“免费使用权”无法律依据,职务发明归单位后,单位享有完整的专利申请权,发明人个人无权实施,亦不当然享有免费使用权;B项错误,因乙、丙作为共同发明人同样享有署名权。
故本题A项正确。
一句话考点
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仍属原单位职务发明;所有对发明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无论是否参与后续工作),均享有发明人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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