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归单位的情形:执行本单位任务、主要利用本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发明。

2026-09-09 447 0

题目

15. 下列哪些属于甲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多选)

A. 金某临时受聘到甲公司参与某产品的研发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B. 吕某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于2023年1月20日作出一项发明创造,2024年6月1日从甲公司辞职
C. 王某主要利用甲公司未公开的技术信息作出的发明创造
D. 刘某与甲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于2023年6月6日与乙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刘某受乙公司的指派,于2024年7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公司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

解析: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规定,判断要点在于:是否执行本单位任务是否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未公开),以及离职后1年内的关联发明

  • A项正确:金某临时受聘到甲公司,属于执行甲公司任务(参与产品研发),即使为临时聘用,其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完成的发明仍属于甲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

  • B项正确:吕某在本职工作中(即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已完成了发明创造(2023年1月20日),虽然于2024年6月1日才离职,但发明完成时劳动关系存续,直接属于执行本职任务,故归甲公司所有(离职时间不影响已经完成的职务发明的归属)。

  • C项正确:王某主要利用甲公司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即非对外公开的秘密技术资料)作出的发明,属于利用本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构成职务发明,归甲公司。

  • D项错误:刘某与甲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于2024年7月8日作出与其在甲公司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但此时已离职超过1年(终止日至发明日已超过1年)。根据规定,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相关发明才属于原单位职务发明,超过1年则不再归原单位。且刘某系受乙公司指派,该发明应属于乙公司的职务发明,故不属于甲公司。


一句话考点

职务发明归单位的情形:①执行本单位任务(含临时聘用、借调等);②主要利用本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③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发明。离职超过1年或利用公开资料的,不归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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