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申请应满足: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早于本申请的优先权日,且在先申请在本申请的优先权日以后(含该日)公布
2026-09-20 470 0
题目
14. 一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23年3月4日,优先权日为2022年4月5日。下列记载相同发明内容的专利文献哪些构成该申请的抵触申请?(多选)
A. 一件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22年3月31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0月9日
B. 一件德国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22年1月5日,公布日为2023年7月5日
C. 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为2021年3月9日,进入日为2023年3月4日,中国国家公布日为2023年10月16日
D. 一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22年3月1日,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主动要求撤回专利申请,但该申请仍于2023年3月9日被公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及《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抵触申请的规定,抵触申请是指在本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并在本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后(含该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本案中,本申请的优先权日为2022年4月5日,因此判断基准日为2022年4月5日。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其申请日(2022年3月31日)早于本申请的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2022年10月9日)晚于优先权日,且记载相同发明内容,故构成抵触申请。
德国专利申请不构成抵触申请:德国专利申请属于外国专利申请,不属于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因此不能构成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PCT国际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其国际申请日(2021年3月9日)早于优先权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的中国国家公布日(2023年10月16日)晚于优先权日,该国际申请视为中国专利申请,故构成抵触申请。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其申请日(2022年3月1日)早于优先权日,虽被主动撤回,但仍在2023年3月9日被公布,公布日晚于优先权日,故构成抵触申请。
一句话考点
抵触申请应满足: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早于本申请的优先权日,且在先申请在本申请的优先权日以后(含该日)公布;外国专利申请不构成中国申请的抵触申请,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中国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申请(即使被撤回但已公布)均可构成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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