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的基础是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摘要不能作为优先权基础;可以享有部分优先权;可以要求多项优先权

2026-09-18 382 0

题目

10. 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A. 在判断能否享有优先权时,应当判断在后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中
B. 在后申请记载两个技术方案,在先申请的只记载了其中的一个技术方案,则在后的两个技术方案都不能享有优先权
C. 在后申请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这两个技术方案分别记载在不同的在先申请中,则该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能享有优先权
D. 如果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仅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而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该技术方案也能享有优先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逐项分析如下:

  • A项错误: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摘要的内容不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优先权的基础。判断能否享有优先权时,应当依据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而非摘要。

  • B项错误: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6.2.1节的规定,在后申请可以享有部分优先权。即在先申请只记载了其中一个技术方案时,在后申请中与该技术方案相对应的权利要求可以享有优先权,而其他未记载的技术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并非两个都不能享有。

  • C项正确: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4.2.4节的规定,一件中国在后申请中记载了多个技术方案,如果这些技术方案分别在三件中国首次申请中记载过,则该中国在后申请可以要求多项优先权

  • D项正确: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只要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中,都可以享有优先权,并不要求必须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一句话考点

优先权的基础是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摘要不能作为优先权基础;可以享有部分优先权;可以要求多项优先权;技术方案记载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均可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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