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三大红线:①主题名称必须与引用权利要求一致;②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一”引用,且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基础(多项不引多项)
2026-09-11 499 0
题目
9. 某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1. 一种钢笔,包括笔杆、笔帽和笔尖。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笔帽上设有帽夹。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笔帽,其特征在于,该笔帽是塑料的。 4. 根据权利要求2和3所述的钢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笔尖是特殊合金材料。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钢笔,其特征在于,所述帽夹是塑料的。”
上述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哪些是不正确的?(多选)
A. 权利要求2
B. 权利要求3
C. 权利要求4
D. 权利要求5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3.2节关于从属权利要求撰写的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必须满足主题名称一致、引用基础明确、引用方式合规(多项不引多项、择一引用)等要求。逐项分析如下:
A项(权利要求2)正确: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为“钢笔”,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一致;引用方式为单项引用,并增加了“帽夹”这一附加技术特征,撰写符合规定,故不选。
B项(权利要求3)错误(应选):权利要求3的主题名称为“笔帽”,而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或2的主题名称均为“钢笔”。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必须与引用的权利要求主题名称保持一致,B项存在明显主题名称不一致的缺陷,撰写不正确。
C项(权利要求4)错误(应选):首先,权利要求4中“根据权利要求2和3所述的”属于非择一引用。根据规定,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如“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其次,“特殊合金材料”属于含义模糊的用语,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因此权利要求4撰写不正确。
D项(权利要求5)错误(应选):首先,权利要求5引用了权利要求1或3,但“帽夹”这一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1中并未出现(“帽夹”仅在权利要求2中引入),因此引用权利要求1时缺少引用基础。其次,权利要求5属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而它引用的权利要求3也是多项从属权利要求,这构成了“多项引多项”,违反规定。因此权利要求5撰写不正确。
一句话考点
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三大红线:①主题名称必须与引用权利要求一致;②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一”引用,且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基础(多项不引多项);③引用的技术特征必须在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中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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