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用词规范:熟知的技术名词可用非中文;引用外文文献出处用原文;商品名称无法避免时可使用但需注明型号厂家

2026-09-10 326 0

题目

12. 以下关于说明书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 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B. 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技术名词可以使用非中文形式表述
C. 说明书中引用的外国专利文献的出处和名称应当使用原文,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放置在括号内
D. 说明书中不能使用注册商标来确定物质或者产品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7节关于说明书“用词规范”的规定:

  • A项错误:法条规定的是“说明书中无法避免使用商品名称时,其后应当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及制造单位”。由此可见,说明书并非绝对禁止使用商品名称,而是要求“尽量避免”,无法避免时需补充说明信息,故A项“不得使用”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 B项正确:法条明确规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技术名词可以使用非中文形式表述”。

  • C项正确:法条规定:“所引用的外国专利文献、专利申请、非专利文献的出处和名称应当使用原文,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

  • D项错误:法条规定的是“说明书中应当避免使用注册商标来确定物质或者产品”。“避免”并不等于“不能”,D项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一句话考点

说明书用词规范:熟知的技术名词可用非中文;引用外文文献出处用原文(必要时括号内加中文译文);商品名称无法避免时可使用但需注明型号厂家;应避免使用注册商标来确定物质或产品(注意“避免”≠“绝对禁止”)。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