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条件:业务满2年、10名以上专利代理师、前3年内无处罚、不在异常名单内

2026-09-09 422 0

题目

8. 下列哪些专利代理机构符合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单选)

专利代理机构 已设立时间 人数 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A. 某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两年半 8人
B. 某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年 11人 4年前受过省知识产权局警告
C. 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一年 13人
D. 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年 15人 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满两年
(二)有十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拟设分支机构应当有一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且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三)设立分支机构前三年内未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
(四)设立分支机构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A项错误:虽然设立时间满两年(两年半),但人数仅为8人,不足10人,不满足条件(二)。

  • B项正确:设立时间三年(满两年)、人数11人(超10人)、未被列入异常名录/违法名单,且受行政处罚发生在4年前(超过3年),满足“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的要求,故符合条件。

  • C项错误:设立时间仅一年,未满两年,不满足条件(一)。

  • D项错误:设立时间满四年、人数15人,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不满足条件(四)。

一句话考点

设立分支机构条件:专利代理业务满2年、10名以上执业专利代理师、前3年内无行政处罚、设立时不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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