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条件:业务满2年、10名以上专利代理师、前3年内无处罚、不在异常名单内
2026-09-09 422 0
题目
8. 下列哪些专利代理机构符合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单选)
| 专利代理机构 | 已设立时间 | 人数 | 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 |
|---|---|---|---|---|
| A. 某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两年半 | 8人 | 否 | |
| B. 某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三年 | 11人 | 4年前受过省知识产权局警告 | — |
| C. 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一年 | 13人 | 否 | — |
| D. 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四年 | 15人 | 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 | — |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满两年;
(二)有十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拟设分支机构应当有一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且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三)设立分支机构前三年内未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
(四)设立分支机构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A项错误:虽然设立时间满两年(两年半),但人数仅为8人,不足10人,不满足条件(二)。
B项正确:设立时间三年(满两年)、人数11人(超10人)、未被列入异常名录/违法名单,且受行政处罚发生在4年前(超过3年),满足“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的要求,故符合条件。
C项错误:设立时间仅一年,未满两年,不满足条件(一)。
D项错误:设立时间满四年、人数15人,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不满足条件(四)。
一句话考点
设立分支机构条件:专利代理业务满2年、10名以上执业专利代理师、前3年内无行政处罚、设立时不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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