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处理/调解专利纠纷的部门:省级、符合条件的地区级(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直辖市的区;

2026-09-08 350 0

题目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
B.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受理所有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C. 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的管理专利的工作部门可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
D. 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C、D

解析:

  • A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

  • B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70条第1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可以应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而非“所有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B项缺少“重大影响”这一法定前提,表述过于绝对,因此错误。

  • C项正确:《细则》第95条同时规定,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C项作为基础授权性表述正确(其隐含条件已由法规满足)。

  • D项正确:同一法条明确将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纳入可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主体范围,故D项正确。


一句话考点

可以处理/调解专利纠纷的部门:省级、符合条件的地区级(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直辖市的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只处理“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纠纷,非“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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