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若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产生技术效果(如工业控制、资源管理、特定数据分析),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2026-09-16 483 0
题目
27.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多选)
A. 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橡胶模压成型处理
B. 一种扩充移动计算设备储存容量的方法,利用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模块在本地计算机上建立虚拟存储空间
C. 一种电子券使用倾向度的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电子券的种类、用户行为等,能够准确地建立电子券使用倾向度识别模型
D. 一种基于用电特征的经济景气指数分析方法,通过统计各项经济指标和用电指标,来评估待检测地区的经济景气指数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判断此类申请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核心在于:其是否构成技术方案(即是否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产生技术效果)。
A项正确:A选项为允许的计算机程序产品主题。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橡胶模压成型处理”,属于对工业过程的具体控制,解决了具体的技术问题,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B项正确:B选项利用虚拟设备文件系统模块在本地建立虚拟存储空间,解决了“扩充移动计算设备储存容量”的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C项正确:C选项通过分析电子券种类、用户行为等建立识别模型,用于准确分析电子券使用倾向。该方案处理的是具有明确技术属性的数据(电子券相关数据),并解决了相应技术问题,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D项错误:D选项仅依据经济学规律,采用经济管理手段来评估经济景气指数,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其不受自然规律的约束,未利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一句话考点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若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产生技术效果(如工业控制、资源管理、特定数据分析),属于专利保护客体;若仅利用经济学规律或人为规则(如纯经济指数分析),则不构成技术方案,不属于保护客体。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