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必须记载技术特征且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可含化学式/数学式,但绝对不得有插图

2026-09-11 387 0

题目

13.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A.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的技术特征
B.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C.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插图
D.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逐项分析如下:

  • A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1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书的核心功能。

  • B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款规定:“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 C项错误、D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3款规定:“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因此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但绝对不能有插图。

一句话考点

权利要求书必须记载技术特征且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可含化学式/数学式,但绝对不得有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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