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代码本身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不授予专利,但计算机程序产品、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装置若构成技术方案,均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2026-09-17 404 0
题目
3. 下列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是?(单选)
A. 计算机程序产品
B. 计算机介质
C. 计算机装置
D. 计算机代码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
计算机程序产品: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其解决方案的软件产品,如果其构成技术方案,属于专利的保护客体。
计算机介质:可以理解为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属于专利的保护客体。
计算机装置:是一种包含硬件实体在内的产品,属于专利的保护客体。
计算机代码:属于单纯的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没有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因此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综上,计算机代码本身不能获得专利保护,故本题选D。
一句话考点
计算机代码本身属于智力活动规则不授予专利,但计算机程序产品、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装置若构成技术方案,均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