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撰写红线:主题名称须清楚表明产品/方法类型(不能写“技术”);附图标记必须加括号放在特征后

2026-09-12 373 0

题目

24. 请判断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存在撰写错误?(多选)

A.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脱除硫氧化物的技术,其中所述加热步骤中加热温度为20℃~25℃。
B.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滑块2通过弹性部件7与所述驱动臂5连接。
C.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分X的含量为所述润滑油组合物总重量的75%~80%。
D.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剂是有机溶剂、水或乙醇。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规定,逐项分析如下:

  • A项错误(应选):权利要求主题名称为“脱除硫氧化物的技术”,其中“技术”一词含义模糊,未能明确表明其保护主题是产品还是方法,导致权利要求的类型不清楚,存在撰写错误。

  • B项错误(应选):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3节的规定,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但这些标记应当用括号括起来,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如“滑块(2)”)。B选项中的附图标记“2”、“7”、“5”未写在括号内,存在撰写错误(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 C项正确(不选):该权利要求明确了组分X的含量为“总重量的75%~80%”,有明确的数值范围,撰写符合规定。

  • D项错误(应选):D选项中“有机溶剂”是上位概念,“乙醇”是下位概念。将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通过“或”并列(“有机溶剂、水或乙醇”),属于上下位概念混用,会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存在撰写错误。

一句话考点

权利要求撰写红线:主题名称须清楚表明产品/方法类型(不能写“技术”);附图标记必须加括号放在特征后;不得将上位概念(有机溶剂)与下位概念(乙醇)并列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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