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例是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时即可只写一个;数值范围权利要求通常给出两端值(非“必须”)

2026-09-10 478 0

题目

9. 下列关于实施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A. 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
B. 一项权利要求涉及数值范围0~100,说明书中必须给出0和100两个端值的实施例
C. 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
D. 说明书中可以有引证文件,但对于那些就满足说明书公开充分的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C、D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6节关于“具体实施方式”的规定:

  • A项正确: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

  • B项错误: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涉及数值范围时,通常应给出两端值附近(最好是两端值)的实施例,但法条并未要求“必须”给出两个端值的实施例。选项B将“通常”表述为“必须”,且强制要求0和100,表述过于绝对,故错误。

  • C项正确: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

  • D项正确:说明书中可以有引证文件,但对于那些就满足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要求(说明书公开充分)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

一句话考点

实施例是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时即可只写一个;数值范围权利要求通常给出两端值(非“必须”);公开充分必不可少的内容必须写入说明书,不得仅靠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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