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撰写:技术问题属于发明内容(非背景技术);发明内容至少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非每项);

2026-09-10 351 0

题目

8. 下列关于说明书的撰写说法错误的有:(多选)

A. 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B. 说明书中的发明内容部分应当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C. 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列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问题,即使该多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无关
D. 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应当反映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

解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4节的规定:

  • A项错误(应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属于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不属于背景技术部分的内容。背景技术部分仅需写明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引证文件等。因此A项表述错误。

  • B项错误(应选):在技术方案这一部分,至少应反映包含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含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因此发明内容部分并不要求写明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B项错误。

  • C项错误(应选):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列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问题。但当一件申请包含多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说明书中列出的多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都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关。C项中“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无关”的表述错误。

  • D项正确(不选):发明内容部分应当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该说法正确。

一句话考点

说明书撰写:技术问题属于发明内容(非背景技术);发明内容至少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非每项);多个技术问题必须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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