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违规行为:未办变更、接受利益冲突委托、指派利益冲突代理师、泄密或自己申请专利/请求无效
2026-09-09 471 0
题目
18. 针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下列哪些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主管部门可以做出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多选)
A. 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B. 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C. 指派专利代理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代理业务
D. 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A项: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属于该条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
B项: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属于该条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
C项:指派专利代理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代理业务,属于该条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
D项: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属于该条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
因此,A、B、C、D四项均正确。
一句话考点
专利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可警告/罚款10万/停业/吊销执照):未办变更、接受利益冲突委托、指派利益冲突代理师、泄密或自己申请专利/请求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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